主页 > imtoken官网下载教程 > 虚拟货币投机者参与金融犯罪的违法性如何辩护?

虚拟货币投机者参与金融犯罪的违法性如何辩护?

imtoken官网下载教程 2023-03-03 07:27:50

张旺宏:广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金融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

本文所描述的虚拟货币仅限于基于区块链去中心化技术发行的虚拟货币炒虚拟货币犯法吗?,不包括各种公司的游戏币、电子货币或境内外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虚拟货币投机者的犯罪行为往往涉及传销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由于近年来限制虚拟货币投机的法律法规频频出台,不少投机者“遭雷击”。

以前被允许的情况,突然变成了犯罪。辩护律师能否利用违法的可能性为无罪辩护?

首先,非法误会,又称违禁误、法律误会。属于主观责任的原因之一,即行为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被刑法禁止。如果这种误解在现实中是不可避免的,可以作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意图的抗辩理由。

比如王立军在内蒙古收购玉米就是这样。王立军在当地收购玉米需要行政许可,但他没有。但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会知道相关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该案后来被宣告无罪。

二是对非法误解有明确的界定。在我国法律中,近年来关于持有和发行虚拟货币的政策文件频频出台。例如,2013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在《通知》中,央行确认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但并不禁止比特币的投资和买卖。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127条首次规定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对虚拟货币有法律保护。2017年8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印发《非法集资处置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发行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行政查处筹集资金。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禁止代币发行融资活动。2018年1月1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变相ICO活动的风险提​​示》,2018年1月17日,央行业务管理司发布《关于防范变相ICO活动的风险提​​示》。

刑法中所说的对违法性的误解,是指对刑法的误解。如果您只是不了解上述法律法规,则不属于此处讨论的范畴。如果肇事者因此被指控犯罪,这可以作为辩护。

当然,涉及虚拟货币的炒作还有另一种情况,即肇事者通过境外平台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由办案机关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事实误解作为辩护理由。

对相关法律的误解和对事实的误解,是对案件事实的行为本身的误解。比较典型的,比如天津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罪。无论如何,赵春华不会意识到,他在街上架设的玩具枪,会被行政法认定为枪支。

最后,对于虚拟货币投机者来说,还需要区分具体的犯罪行为,是否可以利用非法误解作为辩护理由。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或诈骗、集资诈骗罪中炒虚拟货币犯法吗?,这三类犯罪的核心特征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性识别的可能性问题。

当然,如果您作为一般管理人员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特别是日常经营,以公司形式开展业务,以及专业的法律顾问,在经营过程中,您会咨询经专业工商管理部门确认。的。由于肇事者没有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操纵和指挥,不知道也无法控制公司虚拟货币发行的顶层设计和资金流向,因此可以非法认定这种可能性。作为无罪的辩护。

一个比较特殊的案件是被指控为集资诈骗,证据的方向在行为人的非法性、公开性、吸引力和非法集资的社会特征方面存在争议,即被指控为集资欺诈罪。如果犯罪人不可避免地无法识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基本犯罪的特征,也可以将其作为无罪抗辩的违法可能性予以承认。

虚拟货币涉及犯罪,还有另一种情况,即使用TOKEN虚拟钱包代他人保管虚拟货币,使用有限发行有升值空间的虚拟货币作为利息,在发行过程中,钱包密钥用于实现后台操作虚拟化他人。货币是拥有的。在这种情况下,实践中往往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不存在非法误解的问题。

(注:本文为虚拟货币犯罪辩护系列研究文章的第五篇。该系列还包括“”、“”、“”、“”等)